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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03

第47章 上智之一见大46 柳公绰智囊里的管理学

柳公绰:唐代“规则守护狠人”!坏规矩比捞钱更致命 唐朝名臣柳公绰担任山东节度使时巡视辖区到了邓州。

当地有两个官吏被关押一个收受贿赂一个玩弄法律条文曲解法令。

县令听说柳公绰向来执法严格觉得他肯定会杀那个贪污的官吏。

结果柳公绰判决说:“贪官污吏犯法法律还在;但好官(这里指看似没贪腐实则)破坏法律法律就等于不存在了!”最后竟然杀了那个玩弄法律的官吏。

冯梦龙点评:抓“毁法的恶”比抓“犯法的恶”更关键 伦理亲情、国家法律是维持社会运转的两大根本。

贾彪放着抢劫案不管先查母亲杀子案;柳公绰放过贪腐官吏先杀玩弄法律的人——这种看透问题本质的眼光用来感化强盗、贪官都绰绰有余。

反观丙吉(西汉丞相)路上不管路边的死人反而关心牛喘气就有点太拘泥于“抓小事”没抓住更关键的问题显得迂腐了。

就像现在职场里有人贪污公款有人却钻制度空子、破坏规则根基——后者对团队的伤害往往更大因为规则一旦被拆解后续只会有更多人效仿违规比单一的贪污行为影响更深远。

【管理智慧】 一、柳公绰的“执法逻辑”:不是包庇贪腐是“护规则根基比惩小恶更重要” 柳公绰这波操作看着“拎不清”实则算透了“规则的命门”——法律的核心不是“罚多少人”是“让所有人信‘规则有用’”。

一旦有人开始“钻规则空子、改规则套路”老百姓会觉得“规则是当官的工具不是保护咱的”最后没人再信法比贪点钱还可怕。

拆开来这背后藏着三个现代都能用的治理思路: 1.算“破坏力账”:坏规则比贪钱更伤根 贪钱的官吏顶多坑局部公平——比如收了钱给某个人行方便影响的是几户人家;但玩法律的官吏毁的是“规则本身”。

他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把该罚的说成该放的老百姓会觉得“有理没用会钻空子才有用”。

这就像现在: 某公司里“员工偷偷拿了两箱办公纸”(小贪)和“部门经理改考勤规则——给自己亲信算全勤、给普通员工算迟到”(坏规则)同时发生。

要是老板只罚拿纸的不管经理员工会觉得“规则是经理说了算不是公司定的”以后没人再信考勤甚至故意摸鱼——坏规则的破坏力比小贪大十倍。

2.抓“规则命门”:规则能治贪腐却怕被“玩废” 柳公绰心里门儿清:贪钱的能用法律罚他(退钱、罢官)只要规则还在就能管住;可要是规则被玩废了连“怎么罚贪腐”都能被曲解那法律就成了“空壳子”再贪的人也能逍遥。

这就像现在社会: “有人闯红灯”(小违规)和“有人找关系消掉闯红灯罚单”(坏规则)同时存在。

要是交警只罚闯红灯的不管找关系的以后大家会觉得“只要有关系闯灯也没事”交通规则就成了摆设——规则的生命力在于“没人能随便耍套路”。

3.传“态度信号”:玩规则的代价最大 柳公绰斩“玩法律的”不是为了“杀一儆百”是给所有官吏敲警钟:“贪钱可能丢官玩规则却会丢命——别觉得规矩是用来钻的它是用来守的。

”这就像现在企业里: 老板发现“员工报销多报50块”(小贪)和“财务改报销规则帮朋友多报几千块”(坏规则)要是老板只让多报的退钱却把财务开除并公示其他员工会立马明白“多报点小钱能补玩规则却会丢工作”以后没人再敢乱改规则——态度越明确大家对规则的敬畏心越足。

二、当代“柳公绰式执法”案例:不盯小贪专打坏规则的反而让整体更规矩 柳公绰“护规则比惩小恶更重要”的思路现在不管是企业管理、社区治理还是校园规则执行用好了都能“守住根本管一片”——不用到处抓小错只要盯住“玩规则的人”风气自然会好。

案例1:公司开了改报销规则的财务放过多报50块的报销秩序立马顺了 某互联网公司以前报销乱象丛生:有人多报打车费有人多开餐票更离谱的是财务——帮关系好的同事“灵活处理”规则把私人购物发票算成“公司团建支出”。

行政部以前总盯着“多报几十块”的员工罚钱结果越罚越乱大家都觉得“财务能改规则我多报点怎么了”。

后来新CEO学柳公绰换了个打法: 1.对“多报50块、100块”的员工只要不是故意的让他们退钱就行不罚款、不公示; 2.查到财务帮朋友改规则多报3000块直接开除还全公司发通知:“报销规则是所有人的底线谁改规则、玩套路不管是谁一律滚蛋”; 3.把报销规则做成“线上固定表单”——想改类目、加金额得走部门主管+财务总监+CEO三重审批杜绝“灵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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