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不“一刀切征税” 黄河改道向南流后原来的河道变成了荒地百姓在这些土地上耕种有了收成。
有人提议按耕种的土地面积来征收赋税。
御史高明反对说:“黄河改道没有固定规律要是现在定了税额不更改以后原本的平地突然又被黄河水淹没赋税却还按之前的土地名册征收百姓怎么承受得住?”这个征税提议最终被搁置了。
冯梦龙点评:盯着“眼前收成”征税不如防“日后灾祸”留余地 经常能看到沿江的县城因为分摊“江田赔粮”(江边沙地涨成田后征税后来田地被淹仍要交税百姓需赔钱补税)而陷入困境。
原因是沙子淤积形成新田时官员们为了显示政绩就高兴地把这些田纳入征税范围却没考虑到以后田地消失、要减免赋税时会有多难。
四川的盐井也是如此。
陈于陛在《意见》里说:“有盐井才会有盐税可有些旧盐井塌陷损坏后上级官员不肯免除它的盐税百姓被拖累到极点就算发现新盐井也不敢开采。
应该立下规矩:凡是废弃的盐井盐税全部免除;允许百姓开凿新盐井新井开采成功后先免三年税三年后再开始征收。
这样既能缓解百姓困境也能促进盐业发展。
如果山地的赋税太多一时没法全部减免就该把这些赋税单独登记造册有减免政策时优先考虑要么延缓征收要么用其他收入抵扣再慢慢核查新涨出来的田地逐步补上抵扣的部分。
几年之后情况或许能好转?” 另外洪武二十八年户部多次接到明太祖的圣旨:“山东、河南的百姓除了已经登记入册的田地照旧征税外新开垦的荒地不管面积多大永远不征收赋税有能力耕种的人尽管去种。
”按说:这可以作为各地边境屯田的参考办法。
【管理智慧】 一、高明的“反坑逻辑”:不反对征税反对“用死规矩套活变化” 高明拦着不按亩收税绝不是“跟国库过不去”而是看透了“自然变化没规律政策要是定死了就是把百姓往绝路上逼”。
黄河改道带来的荒地本质是“老天爷给的临时好处”今天有、明天可能就没要是按“固定亩数”收税等于把“不确定的收益”变成了“确定的负担”——就像你租了个随时可能被拆的临时摊位有人非要让你按固定店面交租金拆了也得交这谁顶得住? 1.耕地是“动态的”:今天能种明天可能就淹了税却没法“跟着变” 高明最担心的是“政策滞后于变化”:按亩收税的核心是“地在税在”可黄河改道是随机的今年测的亩数明年一场洪水就冲没了可税册上的数字改不了官府还得按旧亩数收钱。
老百姓没了地还得交税要么卖粮凑钱要么逃荒最后只会越来越穷。
这就像某沿江村庄:几年前江里涨出片沙洲村里觉得“是块好地”按亩向村民收“土地管理费”。
结果去年一场大洪水沙洲又被冲回江里可村里还按原来的亩数收管理费村民说“地都没了咋还收钱”村里却拿“规矩定好了不能改”当借口最后村民集体上访才把这笔不合理的费用取消——这就是高明怕的“死规矩坑人”:用静态的政策套动态的变化最后苦的都是老百姓。
2.征税要“留活口”:不能只看当下有收成得想“以后出问题咋办” 高明反对的不是“收税”是“不管风险的收税”。
要是真想吃“荒地收成”的红利完全可以定灵活的规矩比如“今年按实际收成的一成收明年地没了就免”而不是“按亩定死以后不管啥情况都得交”。
这就像现在鼓励农民种经济作物有的地方会说“前两年免农业税第三年再按收成收”而不是“一上来就按亩定税不管你种不种得成、收不收得到”——留了“活口”老百姓才敢尝试也不怕“天公不作美”的风险。
二、评注的“扎心延伸”:从古到今“僵化政策坑人”的事从没断过 评注里提的“沿江摊江田赔粮”“盐井塌了还交税”其实跟高明遇到的问题一模一样:都是“政策定死了不管后面情况变不变都得硬执行”最后把人逼得没辙。
1.沿江“摊江田赔粮”:沙洲涨了就加税冲没了税不减 就像评注里说的有些沿江县城看到江里涨出沙洲赶紧按亩算税加钱官员还拿“增加税收”当功劳。
可等沙洲被洪水冲没税却没跟着减老百姓得“赔着钱交空税”——这就像某小区看到业主在阳台种了花就加“绿化管理费”后来阳台漏雨没法种花了管理费还照收业主说“花没了咋还收”物业却说“规矩改不了”。
2.川中盐井“塌井还交税”:旧井废了税照交新井不敢开 评注里盐井的事更典型:老盐井塌了没法产盐官府还按原来的标准收“盐税”;有人想新开盐井怕以后井塌了也得交税干脆不敢开。
这对应到现代就像某工厂:旧设备淘汰了(像塌了的盐井)环保部门还按旧设备的标准收“环保税”;工厂想上新设备(开新盐井)怕以后设备更新了税还不减反而不敢投资——僵化的政策反而堵死了发展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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